律师解析:判定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有债务需要依据债务的实质特性做出评定,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源于夫妻及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及对集体财产进行的维护、运用、收益以及处理。 其主要囊括以下几类: 首先,夫妻二人在生产或经营过程中所承担的债务; 其次,夫妻对于家庭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偿还赡养双亲等义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